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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格预审工作安排,现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度资格预审工作。根据后续相关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结果可作为参与投标的资格条件,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年度工作安排
1、品类安排
2022年度全年共开展四轮供应商资格预审工作。第一轮供应商资格预审品类191个,具体品类详见附件1:南方电网2022年度供应商资格预审工作安排计划。其中新增通信模块、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管道光缆等6个品类,对交流避雷器、钢芯铝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品类进行优化,品类调整情况详见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资格预审品类调整表。后续轮次新增资格预审品类,按南方电网公司发布公告内容开展。
2、时间安排
2022年度四轮资格预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轮次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结束时间 |
第一轮 | 2022年4月7日 | 2022年5月30日 |
第二轮 | 2022年6月11日 | 2022年7月30日 |
第三轮 | 2022年8月1日 | 2022年9月30日 |
第四轮 | 2022年10月8日 | 2022年11月30日 |
具体时间安排,请留意南网物资公司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
3、合格结果有效期
序号 | 轮次 | 合格结果有效期 |
1 | 第一轮 | 2022年第一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至2023年度第一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原2021年度相应品类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评价结果相应失效。 |
2 | 第二轮 | 每一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至2023年度第一轮资格预审结果发布。 |
3 | 第三轮 | |
4 | 第四轮 |
(二)第一轮资格预审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1 | 资格预审公告 | 2022年4月7日-4月12日 |
2 |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 | 2022年4月8日-4月15日 |
3 | 澄清答复 | 2022年4月18日-4月20日 |
4 | 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2022年4月7日-5月7日17:00 (逾期提交不纳入本轮评审)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
(一)资格预审对象
凡有意参与南方电网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并已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登记的2022年资格预审目录品类范围内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含2021年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均可自愿参加;2022年合格供应商可更新佐证资料后,自愿参加本年度后续轮次资格预审。
(二)资质条件
1、已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相应评审品类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2、只接受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回收商和其他中介代理机构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三、资格预审标准
南方电网公司对资格预审和资质能力评价标准做了重大修订,资格预审标准详见附件3: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V2022),资质能力评价标准详见附件4: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标准(V2022),标准修订情况详见附件5: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格预审及资质能力评价标准修订对比表(2022年4月)。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
1、资格预审承诺函(已固化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2、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对应资格预审标准的佐证材料。
3、南方电网公司对110kV-500kV组合电器、110kV-500kV 变压器等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实施常态化的型号审查备案,型号审查结果作为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必备条件,并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公布。供应商在参与相应品类资格预审时无需再提交“产品资质许可”项佐证资料,该评审项直接采用型号审查结果;未通过型号审查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评审予以否决。型号审查结果详见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的最新一期型号审查结果公告。
组合电器、变压器型号审查结果应用要求 | |||
序号 | 设备类别 | 资格预审品类名称 | 产品资质许可要求 |
1 | 变压器类 | 500kV 1000MVA 三相自耦现场组装交流电力变压器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2 | 500kV 750MVA 三相自耦现场组装交流电力变压器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
3 | 500kV 334MVA 单相自耦交流电力变压器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
4 | 500kV 250MVA 单相自耦交流电力变压器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
5 | 220kV 240MVA 三相一体交流电力变压器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
6 | 220kV 120~180MVA 带稳定绕组的三相一体交流电力变压器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
7 | 220kV 120~180MVA 三相一体交流电力变压器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
8 | 110kV 交流电力变压器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
9 | 组合电器类 | 500kV 半封闭紧凑式组合开关电器(HGIS)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10 | 500kV 全封闭组合开关电器(GIS) | 采用500kV HGIS型号审查结果 | |
11 | 220kV 全封闭组合开关电器(GIS)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
12 | 110kV 全封闭组合开关电器(GIS) | 采用型号审查结果 |
4、南方电网公司开展计量、继电保护、自动化等设备送样检测,相关37个品类资格预审标准中“产品资质许可”项目将采用送样检测结果。未通过送样检测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评审予以否决。各专业滚动开展送样检测,送样检测结果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公布。送样检测相关品类结果应用情况详见下表:
送样检测结果应用要求 | ||
序号 | 资格预审品类名称 | 产品资质许可要求 |
1 | 单相智能电能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2 | 三相智能电能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 | D级三相多功能电能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4 | 三相多功能电能表(B级、C级)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5 | 售电管理装置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6 | 负荷管理终端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7 | 低压集抄系统设备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8 |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9 | 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10 | 10kV 计量用电压互感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11 | 10kV 计量用电流互感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12 | 计量用低压电流互感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13 | 组合式互感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14 | 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15 | 500kV 线路保护屏(含短引线保护、T区保护) | 采用500kV 线路保护(含短引线保护、T区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16 | 220kV 线路保护屏 | 采用220kV 线路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17 | 110kV 线路保护屏 | 采用110kV 线路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18 | 500kV 母线保护屏 | 采用500kV 母线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19 | 220kV 母线保护屏(含母联、分段保护) | 采用220kV 母线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20 | 110kV 母线保护屏(含母联、分段保护) | 采用110kV 母线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21 | 500kV 主变保护屏(含中压侧断路器辅助保护) | 采用500kV 主变保护(含中压侧断路器辅助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22 | 220kV 主变保护屏 | 采用220kV 主变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23 | 110kV 主变保护屏 | 采用110kV 主变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24 | 500kV 断路器保护屏 | 采用500kV 断路器保护送样检测结果 |
25 | 500kV 高抗保护屏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26 | 500kV 变电站110kV 以下补偿装置、站用变、母线等设备的保护屏及低压备自投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27 | 110kV 智能终端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28 | 220kV及以上智能终端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29 | 智能录波器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0 |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1 | 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2 | 过程层交换机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3 | 500kV 及以上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包括五防系统)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4 | 220kV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包括五防系统)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5 | 110kV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包括五防系统)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6 | 35kV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包括五防系统)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37 | 变电站相量测量装置(PMU) | 采用送样检测结果 |
五、资格预审文件提交
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登记注册详见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供应商操作部分操作指引,自评操作指引详见附件6: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资格预审部分)。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须严格遵照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的要求,对应资格预审、资质能力评价指标逐项上传文件。
2、须同时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开展资质能力评价,按资质能力评价标准提交自评结果。
3、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佐证材料及自评结果,逾期提交的不纳入该轮资格预审范围。
4、历年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部分佐证材料因年份原因,不满足时限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对提交的佐证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所提交的佐证材料无冗余信息,确保填写的数据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如上传的佐证资料出现冗余信息、填报的数据不准确,均属于未按标准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情形。
5、新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V2022)》有132个品类明确产品资质许可试验项目,详见资格预审标准文件包中《南方电网公司资格预审标准产品资质许可试验项目清单(V2022)》。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佐证材料时应详细核对试验项目,按评审项目要求上传完整的PDF 格式试验报告,并将报告中对应的检测项目明显标注(如底色标注或方框标注),在系统按要求中填写对应试验项目及其所在页码,当多个试验项目共用一份试验报告时,相应报告作为附件仅需上传一次。
6、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于本年度新纳入资格预审,由于采用蚁巢法的防白蚁试验报告检测周期为一年,因此提供一年的缓冲期。2022年度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品类的型式试验项目要求为:“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截面3*300mm2及以上,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和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防白蚁型)的型式试验报告,检验试验结果应为合格或符合相关要求,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测试项目应在失效前重新检测。所提供的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和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防白蚁型)试验报告的试验项目合集,应包括所有强制试验项目,强制试验项目详见资格预审标准中《南方电网公司资格预审标准产品资质许可试验项目清单》。”自2023年第一轮资格预审起,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品类的型式试验项目要求将进行调整,需提供3*400mm2及以上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的型式试验报告,其中防白蚁试验为满足蚁巢法1级蛀蚀等级。
7、本轮资格预审对交流断路器、导地线、电缆中部分品类的型式试验报告要求进行调整,明确截面或容量要求。相关品类需提供满足截面或容量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所有强制试验项目,强制试验项目详见资格预审标准中《南方电网公司资格预审标准产品资质许可试验项目清单》。
8、特别提示
(1)本年度资格预审将启用新系统开展,原系统的相关佐证材料已迁移至新系统,请资格预审申请人全面核对佐证材料信息、相关字段数据信息,并完善佐证材料资料,填报最新的数据后,开展自评并提交。因提交的佐证材料不完整,导致评审过程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为配合本轮资格预审顺利开展,南网物资公司将收集、整理本轮资格预审开展过程中供应商反映的共性问题以及详细解答,并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滚动更新,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留意查阅。
(3)因首次使用新系统开展资格预审,建议资格预审申请人完成自评后应尽早提交(注:提交后如有佐证材料补充,可撤回自评,修改后再次提交),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提交,出现网络拥堵,导致提交异常,无法参与本轮资格预审。
9、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资格预审澄清答疑模块提出。按照公告澄清答疑时间要求,逾期提交的澄清问题不予答复。
六、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各品类评审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2、根据资格预审委员会提出的评审意见,南方电网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现场核实。
七、不符合项结果通知
1、评审结束后,南网物资公司将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不符合项结果公告,不符合情况及原因通过系统点对点向相应申请人反馈。
2、如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符合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模块提出,南网物资公司统一答复。
八、结果发布
评审结果经南方电网公司审批后,南网物资公司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公告,并向申请人反馈评审结果。
九、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网址
本公告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
2、咨询联系方式